主要內容

112年 交通安全月 停讓我最行 創意影音徵件

活動緣起

為強化駕駛與行人的交通安全觀念,112年交通安全月舉辦「『停讓我最行』影音徵件活動」,徵求多元的創意短片,以舞蹈歌唱戲劇等表演展現「如何落實停讓、遵守交通規則」。透由影片影響他人,也從自身做起,邀請大朋友、小朋友一同參與!

徵件主題

主題三擇一

向駕駛宣導 (至少擇一項目,拍攝短片)

  • 行經路口,須停讓行人
  • 經無號誌路口,支線道應讓幹線道先行
  • 為避免視覺死角,轉彎時須行至路口中心點再轉彎

向行人宣導 (至少擇一項目,拍攝短片)

  • 穿越馬路前,在安全的地方等待通行
  • 不任意穿越車道,過馬路應走斑馬線(行人穿越道)
  • 遵守行人號誌,不闖紅燈
  • 過馬路時專心行走,不滑手機

主題曲舞蹈

拍攝交安月主題曲中的副歌舞蹈,作為徵件內容

舞蹈影片 | 舞蹈教學影片 | 音樂下載點

徵件組別

A.親子組

影片內表演人員需至少含一位
12 歲以下(國小六年級)的孩童

B.一般組

不限年齡、不限國籍、不限人數
一般社會大眾皆可參加
12 歲以下孩童亦可報名此組別

徵件流程

STEP 1

選擇組別

選擇親子組或一般組報名

STEP 2

決定徵件主題(三擇一)

  1. 駕駛宣導
  2. 行人宣導
  3. 主題曲舞蹈
STEP 3

製作影片內容

  • 製作 15~180 秒的短片
  • 影片規格:直式,尺寸為 1080 x 1920px
    使用高畫質MP4或MOV格式(不支援透明背景),影片檔案上限 2GB
  • 拍攝內容:表現手法不拘,如:舞蹈、歌唱、戲劇、脫口秀等,可自由發揮
※創意示範
向駕駛宣導
主題曲舞蹈
舞蹈教學影片
STEP 4

報名繳件

1.線上填寫報名資料

2.徵件作品請上傳至個人雲端空間,並於報名表單內提供下載網址

3.填寫報名表後,工作小組將於 「每週三18:30前」上傳「當週二中午12:00前」收到的作品,上傳後將以官方Instagram或Email通知

點我報名
STEP 5

人氣投票

為你喜歡的影片按讚,獲得最多讚數的影片將贏得人氣獎

*評選標準:依 IG影片貼文按讚數進行統計評比

*統計時間:112年8月11日至112年9月22日

*獎項:親子組人氣獎一名,6,000元現金等值禮券 ;一般組人氣獎一名,6,000元現金等值禮券

作品欣賞
STEP 6

獲獎名單公布:人氣獎&參賽獎

9/28 公布於活動IG

徵件獎項

親子組人氣獎

親子組 1 名
6,000元現金等值禮券

一般組人氣獎

一般組 1 名
6,000元現金等值禮券

參賽獎

凡參加本徵件活動,且作品有被上傳至官方 IG,即具有抽獎資格
每組各抽出 20 名得獎者,共計 40 名
每名可獲得 500元 現金等值禮券

注意事項

  1. 得獎者需於112年10月11日下午3時前回覆獲獎通知。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回覆,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重新抽選遞補得獎人。
  2. 中獎者須知:依法低於2萬元之機會中獎,中獎者必須要提供個資以申報所得(「低於2萬的中獎」本身並不會被政府課稅,但是要列入所得計算)。
  3. 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未符合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無法進入初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4.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5.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6.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7.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一年。
  8.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
  9.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DVD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0.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 ( 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臺灣版」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方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面)於國內外重製、散步、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11. 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官方IG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12. 如有活動相關問題,可Email至[email protected] 詢問。

報名資訊

聯絡徵件小組

無敵家娛樂-交通安全月 徵件小組


徵件簡章下載

112年交通安全月創意影音徵件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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